從成都市政府官網了解到,《成都市寄遞安全管理辦法》已公布。按照該《辦法》,寄遞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使用符合標準的包裝產品,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以及有關規定的材料包裝郵件、快件。鼓勵使用經過綠色產品認證的包裝材料,加快推廣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潔能源車輛。鼓勵寄遞企業采取措施回收郵件、快件包裝材料,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和再利用。
同時,寄遞企業在收寄、分揀、安檢等場所應當按規定安裝視頻監控設備,并按郵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求,接入相應信息平臺。視頻監控系統應當24小時不間斷運轉,監控圖像資料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0日。營業場所交寄、接收、驗視、安檢、提取區域以及智能快件箱放置區域的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得少于90日。
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郵件、快件和分揀作業。寄遞企業應當保障郵件、快件安全,防止丟失、損毀、內件短少,不得拋扔、踩踏。未經用戶同意,快遞企業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,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。
寄件人應當遵守禁止、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,不得交寄禁止寄遞物品,不得在郵件、快件內夾帶禁止寄遞物品,不得將禁止寄遞物品匿報或者謊報為其他物品交寄。
來源:物流指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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